满族八旗,又称八旗制度,是清代旗人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有清一代的根本制度。
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正式创立。1601年初建时仅三旗:黑旗、白旗、红旗。
1615年因"归服益广"将三旗析设为八:原红旗分为正黄、镶黄二旗;原白旗分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原黑旗分为正红、镶红、镶蓝三旗。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 清朝年间,八旗头旗为镶黄旗,其次是正黄旗,正白旗作为上三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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