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一个是房产证明,一个就是租赁合同,没有租赁合同就无法说明使用权归属,这两个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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